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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注意啦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
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装修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
具体情况一起来看!
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
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居民生活垃圾收费以及装饰装修收费标准不一致、装修保证金退还难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
《通知》决定取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饰装修管理保证金,并将居民生活垃圾纳入到物业服务统一管理。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1
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02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包含的,可以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该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03
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04
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证金(含装修押金)。
05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应当强化对物业服务人的指导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各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应当强化党建引领行业治理,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人主动落实相关要求,拒不落实的,各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要予以通报;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拆改共有部分的巡视检查,不得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
06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图源摄图网(501623112)-图文无关
政策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s://zjw.beijing.gov.cn/bjjs/fwgl/wyglxx/wyglxx/wyglxxzcwj/436199972/index.shtml
另外还有个好消息
京平高速部分路段停止收费
9月8日起京平高速部分路段停止收费
按照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京平高速公路(六环路李天桥至京津界段)于2023年9月8日0时起收费期满停止收费,以车辆通行收费门架时间为准。
按照全国高速公路联网运营规则需要,京平高速设置的收费站(吴各庄、半壁店、芦各庄、北务、薛家庄、打铁庄、南张岱、赵庄户、东高村、稻地、南太务)仍将正常运行,对从其他路段行驶进入京平高速的车辆收取其他路段通行费。
京平高速停止收费后,为确保高速公路通行顺畅,首发集团将在车流高峰时段保证开道率达到100%,在有条件的站区,视交通量情况做好车道调配,提高站区通行效率。同时,首发集团将继续完善疏堵应急预案,提前安排特情处置人员到岗保障,确保车辆能够快速通行。
图源摄图网(50004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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